1月31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国家标准《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(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,通知明确,本规范适用于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(含建筑附加,如屋顶分布式项目等),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。 通知如下: 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建标函〔2020〕9号),我部组织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、新疆电力设计院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《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(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 1.电子邮箱:wangbaolin_nj@gclsi.com。 2.通信地址: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;邮政编码:215000。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。 附件:《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(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月29日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